工业生产许可证作用: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主管产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该制度规定:从事产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产品生产。没有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产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无证生产。
申请条件:
1、企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请取证产品;
2、企业及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产品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明示标准;
4、具有正确、完整的技术和工艺文件;
5、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手段;
6、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以及计量、检测人员;
7、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
申请流程:
企业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份),其上应加盖工商发照部门红色印章或提供原件以便确认,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申报产品范围;
换证企业原生产许可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它附件:如企业质量手册(两份);
从所在县(区)级质监局提交,逐级上报即可。详细办理程序可以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