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食品行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的必要许可条件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食品生产许可证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的生产资质,没有此证,属于无证生产,违法《食品安全法》第122条,这是国家强制执行的。
申请条件:
(一)申报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三)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六)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七)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
申请流程:
1、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3、准备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健康证;4、绘制店铺的平面图;5、去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资料;6、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并实地考察;7、检查合规之后15-20日内领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