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做体系认证的完整流程(三)
2018-11-12 10:59:33
6.接受现场检查,及时反馈信息
1、 组织人员参加首次会议
认证机构来企业第一项活动就是召开首次会议。企业质管部门应明确规定参加首次会议的人员,并作好参加会议的组织工作。首次会议上企业最高领导者应致欢迎词;参加会议的人员应作到准时不迟到,开会时遵守会议纪律,从而展示企业严肃的工作作风。
2、接受检查,作好介绍
在认证机构审核人员去各部门检查时,企业指定的发言人和陪同人应根据审核人员所提问题作好介绍,提供所需资料。介绍情况是否全面并符合所提问题,资料是否提供齐全,对能否产生不合格项关系重大,因而应重视并作好这项工作。
3、掌握检查中发生的信息,及时反馈
在审核人员进行检查过程中,迎检的领导组或迎检办公室每天下班前应召集陪同人员开会,汇报当天检查情况,特别有可能发生不合格项时应及时汇报,以便向审核人员提供新的资料并进一步说明情况,使审核人员根据新情况和新的资料重新判定,力争不产生重大不合格项。
4、组织参加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是认证机构审核人员向认证企业汇报现场检查情况的会议,会上除报告检查中发生的不合格项外,还要提出体系认证是否通过的初步意见。认证企业质管部门应明确规定参加末次会议的人员,并作好参加会议的组织工作,使参加会议人员能准时到会并使会议能顺利召开。
7.对不符合项组织整改
由于质量体系包括的质量活动,牵涉的面广,涉及的人多,现场检查不可能不发生不符合项。对发生的不符合项,能立即整改的,力争在检查结束前整改完成,并向审核人员提供整改后的情况;当不符合项不能立即整改时,认证企业应制订不符合项整改计划,并将计划在检查完成时提供给审核人员,以便作为审核人员判定认证能否通过的依据。
当发生的不符合项对企业通过体系认证没有影响时,也可在审核人员离开企业后制订“不符合项整改计划”并报送给认证机构,作为认证机构跟踪检查时的检查内容。
8.通过体系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当对企业现场检查未发现重大不符合项,且一般不符合项都较少时,认证机构审核人员即可判定企业通过体系认证,并在末次会议上宣布通过认证的初步意见,待审核人员向认证机构的领导组织(一般是技术委员会)汇报审定后即正式通过体系认证,并在一个月内向申请认证企业颁发体系认证证书。
当对企业现场检查发现重大不符合项,或一般不符合项过多时,认证机构审核人员则判定体系认证暂不通过,认证企业必须制订整改计划组织整改后,并由认证机构审核人员进行复查,或由企业编写书面整改报告报认证机构审查,认为合格后才可通过体系认证,颁发体系认证证书。
9.防止松劲思想不能倒退,继续健全质量体系
企业要坚决防止事过境迁一阵风的思想,不能认证通过后就万事大吉,在思想上放松了,在行动上把已经整改开展起来的质量活动停下来,又恢复到认证前的作法。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不但应将已整改提高的质量活动,坚持下去,还应继续健全质量体系,提高体系运行有效,不能倒退。
10.进行整改,迎接跟踪检查
根据认证机构认证程序的规定,对通过体系认证的企业,每年需进行1~2次的跟踪检查。为此,企业对认证机构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即不符合项),应按已制订的整改措施计划进行整改,以便迎接认证机构的跟踪检查。企业应对认证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并在已取得体系认证的基础上,以产品实物质量为目标,继续贯彻系列标准,实施《质量管理手册》及有关的程序文件。